关于大鹏新区防疫(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抗拟奖励计划的公示
(按照《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应急扶持措施的通知》(深鹏管规〔2020〕2号)、《大鹏新区疫情防抗物资突出贡献奖励操作指南》及相关精神,经大鹏新区防疫(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服务专班成员初核、专班会议审议,形成拟奖励计划,现予以公示(详见***)。)
按照《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应急扶持措施的通知》(深鹏管规〔2020〕2号)、《大鹏新区疫情防抗物资突出贡献奖励操作指南》及相关精神,经大鹏新区防疫(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服务专班成员初核、专班会议审议,形成拟奖励计划,现予以公示(详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防疫(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服务专班办公室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大鹏新区防疫(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服务专班办公室
(一)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联系人:朱亚军,联系电话:0755-28333493,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308室,邮编:518119,电子邮箱:zhuyajun@dpxq.gov.cn。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联系人:陈嘉昌,联系电话:0755-84204332,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政西路18号304办公室,邮编:518119,电子邮箱:dpjzjk@mail.amr.sz.gov.cn。
***:大鹏新区防疫(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抗拟奖励计划
大鹏新区防疫(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服务专班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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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鹏新区防疫(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抗拟奖励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