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观湖办事处仁山智水花园12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
2015年12月1日,位于观湖办事处的仁山智水花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深安[2012]10号)规定,龙华新区管委会成立了由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从纪检监察局、组织人事局(工会)、城市管理局、龙华公安分局、观湖办事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并邀请宝安区检察院派人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现调查组对本起事故调查完毕,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及事故发生单位
(一)事故概况
2015年12月1日8时许,在观湖办事处的仁山智水花园A5栋101房,工人何鹏在进行房屋装修贴磁砖作业时不慎从高处坠落身亡。
(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地点是位于观湖办事处的仁山智水花园A5栋101房。房屋业主毛吕仙,男,汉族,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身份证号:332****9***1010XX
XX。
包工头李钟,男,汉族,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宣汉县花池乡人亮垭村4组26号,身份证号:513****9741116XXXX,自己组建施工队承接房屋建筑工程,未注册成立企业。
2015年6月,仁山智水花园A5栋101房业主毛吕仙将该房屋装修改装的部分施工工程口头发包给包工头李钟,约定施工劳务费用为每人每天380元,后李钟陆续安排工人过来施工直至事故发生之时。
(三)事故发生相关单位情况
观湖办事处仁山智水花园的物业管理单位是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仁山智水物业服务中心,该单位是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主要从事仁山智水花园的物业管理业务,企业注册号为:440***********7,分公司负责人是赵纲。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物业管理壹级资质。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5年11月30日17时许,在仁山智水花园A5栋101房进行装修施工的工人苟良波看见工人何鹏在负二层给瓷砖打玻璃胶。2015年12月1日8时许,苟良波和木工吴再华来到101房继续施工,吴再华在现场没有看见何鹏干活,就要苟良波给何鹏打电话,但没人接电话。两人并不在意,就继续开始工作。苟良波走到负二层,爬到施工脚手架时,突然看见何鹏仰面躺在负三楼的地面上,大声叫他没反应,于是就和在现场干活的吴再华等几个工人下去看。何鹏脸色发青,已经没有呼吸了,地上有血迹。
吴再华立即拨打了120,接着又拨打了110报警,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仁山智水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也赶到现场协助处理。一会儿后120救护车赶到现场,急救医护人员在现场对何鹏抢救了一阵,然后宣布何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死者何鹏,男,33岁,汉族,四川省宣汉县人,身份证号码:513****9820912XXXX。《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编号:4403
062****100635,证明何鹏的死亡原因为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1、高处临边的施工作业脚手架踏板无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2、工人何鹏未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冒险进行高处临边的建筑贴瓷砖作业。
(二)间接原因
1、包工头李钟组建临时施工队,未取得建筑施工劳务资质私自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对建筑装修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安全管理。
2、业主毛吕仙将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劳务发包给无资质的临时施工队,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安全监管。
五、事故性质、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
(一)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为,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起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如下:
1、包工头李钟组建临时施工队,未取得建筑施工劳务资质私自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对建筑装修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安全管理,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新区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仁山智水花园A5栋101房业主毛吕仙将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劳务发包给无资质的临时施工队,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安全监管,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连带责任,建议由龙华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3、工人何鹏未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冒险进行高处临边的建筑贴瓷砖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应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经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责成观湖办事处对其辖区的私人住宅装修工程加强安全监管。
(二)责成观湖办事处对辖区农民工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农民工培训管理工作。
(三)责成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仁山智水物业服务中心对其服务的住宅小区的私人住房装修工程加强安全监督。
观湖办事处仁山智水花园12.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