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0年度改造任务(第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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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问题总数:4条 |
| 2020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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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及答复内容 | 提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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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 1、图纸不齐,仅有小区建筑外墙整改图纸,未见其余相关图纸,图纸跟建设规模要求不一致,图纸是否能补充齐全。 2、概算针对施工图设计费由417.35万元核减到281.31万元,扣减的136.04万元是否合理。 | 20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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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1、补全图纸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本项目的招标资料专栏或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中本项目提疑答疑***。2、施工图设计费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参照建筑与室外工程II级,按工程设计费的55%计;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下浮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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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 1.根据招文P6,计划工期6个月。请问计划工期是否包含设计及施工工期? 2.招标文件P31页,“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名称是否应为“评标基准率计算方法”“评标基准率”? 3.招标文件P128页,投标函附表备注栏 工程建设费报价=(工程建设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下浮率)(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括号内的“工程建设费”是否即为建设工程费? 4.招标文件P128页,投标函附表 条款名称“施工图设计费”是否即为备注栏的“施工图设计费报价”? 5.招标文件P128页,投标函附表 条款名称 “工程建设费”是否即为备注栏的“工程建设费报价”? 6.招标文件P128页,投标函附表 投标报价=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费(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费是否即为施工图设计费报价、工程建设费报价? 7.履约保函格式是否有格式要求? | 20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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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1、计划工期包含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名称应为评标基准率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名称应为评标基准率。3、是。4、是。5、是。6、是。7、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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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 | 1.招标文件P3页对投标单位的要求中“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是否是指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1.1的要求,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1.2的要求即可? 2.招标文件p145-146页“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和“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中的投标人名称是否需注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即可? 3.投标文件中是否只有联合体协议需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其余资料只需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4.项目管理人员投标阶段是否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即可,其他人员中标后再提供? | 20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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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1、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1.1的要求,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1.2的要求。2、投标人名称需注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3、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执行。4、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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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前附表2.2.3(1)表格中商务部分(50分)是否有误? | 20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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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前附表2.2.3(1)表格中的“商务部分(50分)”修改为“商务部分(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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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其他修改: 修改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1修改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分为分项上传和完整版上传。投标人在对应的地方上传分项电子投标文件和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在评审过程中,以投标人上传的各分项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系统原因出现部分分项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读取,在现场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见证下,此分项内容按纸质文件对应的评标。 (1)分项上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初步评审部分和详细评审部分(评分部分)独项上传投标文件对应分项资料。 (2)完整版上传:投标人在对应的地方上传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 如不按规定位置上传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修改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5中第(1)点修改为“(1)投标报价基数=施工图设计费+建设工程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65900.00+136584500.00-14352530.22)=124097869.78元” 修改3:招标公告表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联系电话“0754-88132662”修改为“0754-88993312”。 | 20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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