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
青岛日报讯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昨举行。会议提出,从现在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王文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景瑞出席会议。
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进行了部署,市农委与五市三区农业局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3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10处产地批发市场和30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向社会发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成绩。在今年1到9月份国家开展的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中,青岛地区基地蔬菜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99.17%,在37个大中城市中位居前列。
王文华在讲话中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从源头抓起,在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把源头治理作为重点。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以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和技术推广为重点,以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要抓好农业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督,依法实施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
王文华指出,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现质量追溯。要根据法律确定的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加强对农产品的监督抽查,防止和杜绝有毒有害农产品上市销售。督促生产销售者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和经营记录制度,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确保消费安全。他强调,要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工程,促进农产品依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树立起全行业的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增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要通过品牌农业的带动,形成一批以名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