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全区推行楼长制楼长将持证上岗可核查租客身份
本报讯(记者 邬双舟)记者昨日从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获悉,该局已于日前向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发文,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所管辖区实际,积极配合做好楼长制推行工作。
二房东与租客可当楼长
区住建局表示,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凡本市范围内集中出租的住宅房屋,包括城中村自建房和住宅小区商品房等,均应由出租屋业主或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专人作为楼长,依法担负起人口信息采集和治安防控的责任,共同做好实有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其它非出租房屋,由社区或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专人担任楼长,负责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区住建局规定,原则上楼长由出租屋业主及二房东或其聘请的专职管理人员担任,也可以由业主或二房东委托租住稳定的承租人担任。所有的楼长均应由公安机关或出租屋综管部门核准备案,统一颁发上岗证和工作标牌。
楼长有权核查租客身份信息
区住建局还明确,作为楼长有权对本栋出租屋入住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和信息登记,掌握出租屋进出人员情况和房屋使用情况。此外,楼长有责任协助租住人员申办居住证,并维护出租屋视频门禁设施和防火防盗设施;协助做好出租屋治安、消防和安全防范工作及租住人员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对于无法调解的群众合理诉求,楼长应及时上报所在街道、社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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