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乐岗安置区二期工程平场砂石利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马场坪园区乐岗安置区二期工程平场砂石利用项目经批准,按照节约资金、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采取竞争谈判方式选择投资人实施山体平场和砂石利用,现将竞争谈判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单位:福泉市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乐岗安置区二期工程平场及砂石利用 3、项目地点:马场坪工业园区乐岗加油站对面 4、项目规模:平场面积50亩,场平方量约100万立方米。 二、谈判及合作内容 1、马场坪园区乐岗安置区二期工程平场砂石利用项目劳务承包通过竞争谈判选择投资人合作人,投资合作人必须具有砂石开采加工资质或者平场施工资质的企业。 2、投资人负责山体平场、设备设施建设、爆破、开采、加工、场内运输、水电等开投资,并对施工安全生产负责和承担责任。 3、平场加工砂石由市工投公司供给园区建筑工地和生产企业,并依据供应量支付投资人劳务费。投资人不得自行处置加工砂石。 4、安置区用地由工投公司负责征收,土地属于工投公司。项目合作时间原则为2年,期满根据届时情况确定是否延期合作,如终止合作,投资人自行对设备设施进行拆除,不予补偿,如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三、邀请参加投资人谈判资格 1、投资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 2、参加谈判投资人必须是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砂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具有施工资质证书。 3、具有每年平场和砂石加工15万方以上加工能力。 4、投资人参加竞争性谈判会前需交纳5万元谈判保证金,未确定为合作人的3天内无息退还。 5、本项目采用邀请谈判方式确定合作投资人,经邀请谈判对象不能确定合作投资人时,重新公告向社会公开选择合作投资人 四、投资人参加谈判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砂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同时提供施工资质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安全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安全员证复印件。 五、谈判方式 1、成立由财政局、审计局、纪检、国土局、经开区、工投公司共同组成的谈判小组。 2、谈判会前按本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会。 六、中标原则 1、谈判小组会在谈判前确定谈判控制价,所有邀请参加谈判对象在控制价范围内进行报价,以最低价作为中标投资人。高出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视为主动放弃谈判资格。 2、若最低报价出现相同的,则最低报价相同的进行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为合作人。 3、中标投资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纳10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后签订合同,逾期不能交纳的视为无能力履行合同能力,将视为自动弃权,市工投公司可以和第二顺序投资人进行项目合作,合作按照第一中标投资人价格签订合同,若第二顺序投资人不愿合作,此方式类推与第三顺序人合作。若出现流标情况,工投公司以谈判小组制定的谈判控制价向社会公告选择合作投资人。 七、报名和竞争性谈判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3日下午18:00止,投资人持邀请函到公司报名。 2、谈判时间:2014年7月 4 日上午10:30, 3、地点:福泉市经济开发区三楼会议室 4、联系人:许伦安 联系电话:0854-4982011 福泉市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