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正一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珠海正一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联系电话:0756-7716611,传 真:0756-7716636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珠海正一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 珠海正一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 珠海市平沙镇海棠路3218号综合楼、工场一和装堪部一北翼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珠海正一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选址于珠海市平沙镇海棠路3218号综合楼、工场一和装堪部一北翼,项目具有年产玻璃钢游艇10艘、玻璃钢制品5吨的生产能力。 | (1)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的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2)喷胶衣、积层、自然固化工序需围上塑胶帘后进行,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及时清理和加强车间通风,减少精修时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3)废活性炭、废不饱和树脂、船用胶衣及其包装物、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生产边角料交由物资回收工资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通过适当的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