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富比伦工业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富比伦工业园项目位于燕罗街道向北路和向阳路交汇处西侧,宗地号A426-0148,原用地面积19115.36平方米,新核发的用地方案图号2019-015-0001,用地面积181***.04平方米。该地块于2013年5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3-0031号)。现用地单位深圳市富比伦科技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总用地面积:由“19115.36平方米”调整为“181***.04平方米”。
三、建筑容积率:由“3.0”调整为“3.9”。
四、建筑高度或层数:由“多层、高层”变更为“已建建筑高度按现状,新建厂房≤70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五、规定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由“57346平方米”调整为“70839.37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57791.37平方米,包括:厂房41375.98平方米、宿舍(含食堂)13373.97平方米,办公3041.4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3048平方米,其中厂房13048平方米。
六、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
建筑退红线要求调整为:已建建筑按现状,新建建筑南侧建筑退线≥12米(含7.5米半幅建议性道路)。
七、机动车泊位数:由“160辆”调整为“170辆”。
八、备注调整
(一)增加条文:
1.如建设按规定应计容积率的配电房、门卫房、水泵房、污水处理房等生产配套用房时,其规划指标在宿舍中扣减,不建,则不作要求。
2.电动车充电桩数量不少于机动车泊位数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3.关于本项目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请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
4.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应满足《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70%。
5.建设项目应立即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的配套防治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请住建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6.保留的已建建筑面积57791.37平方米为依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建验BA-2014-0043、BA-2017-0007号)确定的建筑面积。
7.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3-0031号)收回作废。
8.其他未尽事宜需满足《深标》和相关规范要求。
(二)取消条文:
1.该地块北侧须按规划预留道路,建筑退线须扣除规划道路后再按规划地块进行退线;
2.机动车泊位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置,机动车泊位数≥160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20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项目现场及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王工,电话:27832425,传真:27820383
***:富比伦工业园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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