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功端掉一涉嫌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的食品黑作坊窝点
近日,在历时半个多月的摸查取证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三个方面狠下工夫,联合区公安分局在沙湾镇某村成功端掉一家涉嫌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的食品“黑作坊”窝点。
一是在保密性和突击性方面做足功夫。突击检查时,现场食品加工经营者余某浑然不知,正在从事熟食制品加工活动。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生产区域内摆放有冰箱、煤气炉、不锈钢锅等工具,以及制作好的成品熟食卤水一批。
二是在把握时机找准关键证据方面不走过场。鉴于现场负责人徐某未能提供现场地址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涉嫌无证生产,为进一步掌握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对现场展开地毯式搜索,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线索。经查,发现一包标识为“亚硝酸钠”的粉状物及半瓶未贴有任何标签标识的化学物品。徐某称是用于熟食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添加剂”。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物品工具进行封存,并对上述“添加剂”及现场熟食制品取样送检。
三是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行动方面不拖沓。检测报告显示,上述在现场查获的化学物品实为纯度达到99.5%的亚硝酸盐,在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属于禁止随意添加于食品加工制作的化学成分。在对余某进行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该人自2014年年初以来就在该地址进行熟食制作,多次在加工过程中随意添加上述亚硝酸盐用于对鸭脖子等肉品浸泡去血。目前,余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已立案查处。
一直以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