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坂田二号路(南段)线位及周边地块用地范围的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向我局申请办理坂田二号路(南段)用地手续,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二号路(南段)位于[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范围内,北起永香路,南至环城南路,为城市次干道。因申请事项涉及调整已批法定图则规划的市政道路,根据法定图则个案修改事项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二号路(南段)线位涉及的法定图则及相邻地块用地范围的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调整方案详见附图)。
公示期自2012年8月4日至2012年9月2日,为期30天。公示时间内如对该项目上述调整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并同时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 点: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
2.项目用地现场
附图:坂田二号路南段用地法定图则示意图
联系人:李春佳,联系电话:28920866,传真:2890813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一二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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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二号路南段用地法定图则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