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选即开型福利户外销售亭管理站公告
根据《广州市福利***发行中心关于规范招选即开型福利***户外销售亭管理站的函》(穗彩[2016] 2号)和《广东省即开型福利***销售管理办法》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即开型福利***(以下简称“即开票”)户外销售管理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就公开招选管理站公告如下:
一、招选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5日
(二)招选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公开方式: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招选我区即开型福利***户外销售亭管理站有关信息。
(四)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代表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登记证、法人资料、即开票销售经验证明及有关资料到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903室)办理。办理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5日9: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82112097,联系人:吴先生
二、管理站设置
根据黄埔区目前11个户外销售亭分布和近三年销售量的情况,拟设置1个管理站,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即开型福利***户外销售亭管理及即开票销售工作。
三、公开选择管理站
(一)管理站基本条件要求
1.管理站须具有法人单位资质。一是须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是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三是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具备从事配送管理业务相适应的周转资金(不少于30万元,主要用作领票、兑奖等支付,需提供相关证明)。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除外)。
2.须配置专职管理员。管理站应配置1至2名专职即开票管理员,管理员须具备广州市常住户口(或广州市居住证)、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高中及以上学历且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近五年内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和刑事处罚记录声明,身体健康。
3.应具有即开票户外销售管理经验。管理站法人、股东或即开票管理员至少具备三年以上的即开型福利***户外销售的经验,自备交通工具、配置电脑和配备无线通信网络,熟悉使用即开票管理系统。
4.即开票管理员与其所在的企业法人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招选的黄埔区民政局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管理站的评分条件(总分为100分)
1.即开型福利***户外销售经验分值30分。申请单位需提交即开型福利***代销合同。
2.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分值30分。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的设定按市民政局下达我区的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即开型福利***销售任务,2018年我区销售任务为800万元。申报人需自愿填报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
3.其他评分内容分值40分。包括场地设备、周转资金、销售管理以及社会贡献等。申请单位需提交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周转资金的***证明以及近3年在福利***销售方面所作出的社会贡献证明资料等。
四、管理站的职责和待遇
1.严格遵守《广东省即开型福利***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即开型福利***销售政策法规。
2.服从区民政局和广州市福利***发行中心(简称:市福彩中心)的管理,做好福利***的宣传营销、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聘用管理员及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开展即开型福利***户外销售工作。
4.负责与市福彩中心办理领票、兑奖、退票、结算等业务工作。
5.负责配合区民政局开展销售区域治安、消防、卫生、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6.负责户外销售亭的日常管理、保养、微量维修等工作。
7.由区民政局与市福彩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并报备管理站后,管理站向市福彩中心缴纳承诺值保证金10万元。
8.每月按即开型福利***销售量获得2%配送代销费。
五、管理站退出机制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管理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强制退出机制。
1.管理办法考核。管理站(含其专职即开票管理员)出现违反《广东省即开型福利***销售管理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取消管理站资格。
2.承诺值考核。连续两个季度的销售总额达不到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50%的,立即终止协议。
3.承诺值保证金赔偿。因承诺值考核不达标被强制退出的管理站,市福彩中心扣缴其5万元承诺值保证金。
4.管理站的接替。考核不达标被要求退出的管理站,允许在一个月的过渡期内做好即开票销售、销售设备交接、资金清点等工作,并由区民政局报市福彩中心备案。退出销售的管理站空缺在同一招选批次未获管理站资格的名单中选择排名靠前的接替,或重新组织公开招选,按程序产生新的管理站。
5.管理站因特殊情况退出的要提前一个月向区民政局及向市福彩中心书面提出。
六、协议签订及手续办理
1.区民政局公开招选管理站后与管理站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两年,以自然年度结束日为终止日。
2.区民政局与管理站签订正式协议后,向市福彩中心填报《即开型福利***管理站授权书》,同时报备管理站的承诺值。
3.区民政局完成管理站公开招选工作后,与市福彩中心签订供销协议。
4.管理站向市福彩中心交纳10万元的承诺值保证金(同时作为福利***配送风险金)。
5.市福彩中心为管理站办理广东省网点即开票发和管理系统管理站卡。
6.管理站提供用于银行捆绑缴款的建设银行帐号,市福彩中心为管理站办理销售终端领用手续。
7.因未获得城管等部门批准或不可抗力因素而撤销户外销售亭,管理站须无条件服从。
8.在合同期间,如户外销售亭因日常管理发生安全事故或利益纠纷,由管理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9.管理站资格不得转让、转包。
黄埔区即开型福利***户外销售亭管理站申请登记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