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农房建设管理与审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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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为加强广宁县农房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农房建设秩序,提高农村住房建设水平,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和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广宁县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广宁县农房建设管理与审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没有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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