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其他企业申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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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9日发表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鲁人社发〔2015〕55号文件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57号)有关要求,截止2015年11月20日,全市共受理符合条件的475户企业,由各县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市人社局对各申报企业的上年度末职工人数、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失业保险缴纳期限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将拟发放稳定岗位补贴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向济宁市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提出;对弄虚作假经查反映属实的,取消该企业申报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联系电话:2347282。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2日—12月17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2日
附:拟发放稳定岗位补贴的企业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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