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安防工程检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
蓬安县公安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安防工程检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前我县出台的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附:川发改价格〔2015〕759号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5〕759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放开安防工程检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公安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按照***和省委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42号)和《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现将放开安防工程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防工程检测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认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防工程检测服务相关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的监管。要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行业自律,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服务、指定服务,或截留定价权。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坚决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