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做好春节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揭市建城[2015]2号
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结合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突出重点,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力度
各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冬季和节日期间燃气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督促检查,克服一切麻痹大意的思想,突出抓好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落实燃气安全防患措施,加强安全值班,扎扎实实把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节日期间,各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对各自辖区内的燃气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现场无法立即消除的要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监督,做到一查到底,***落实到位,不留尾巴,不留安全死角。 同时继续推进燃气行业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和治纠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开展燃气销售点的清理整顿和燃气输送管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停业整改并实施处罚。三是要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作用,加强燃气安全生产、使用知识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三、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做好节日燃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全市各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值班,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燃气安全生产状况。抓好燃气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燃气企业要完善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设备和物资的配备,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 落实人员,加强组织训练和演练,提高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燃气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捷、处置稳妥、组织有力、抢险有序、救援有效,最大限度降低因燃气安全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此次安全检查有关情况,请于2015年2月10日前书面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根据情况组织督查。
(联系人:林洁伟,电话、传真:8291685,电子邮箱:cjk@jyjs.gov.cn)。
2015年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