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完成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和《南充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精神,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2019年10月初启动该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并与西充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的意见》,专项指导工作开展。
按照文件要求,将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并按规定将出让收益与中央和地方共享。矿业权出让收益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等相关支出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7家砖瓦企业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征收,按照职能分工,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做好信息化建设,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适时检查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情况,全面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
通过开展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工作,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出让收益资料管理,建立出让收益使用的基本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杜绝出让收益随意减免,防止国有收益流失,对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