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硬件设施设备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场查勘一律不予通过。实行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指导施工单位制定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举报电话等信息。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 |
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 阆中市住建局 宋学刚 |
联系电话 | 0817—6263734 |
整改措施 | 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整改目标 | 建筑施工“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坚持到位,“一硬四有”设置规范,运行正常。 |
整改主要 工作成效 | 1、已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并落实了扬尘防治措施,购置有雾炮机、移动洒水车等防尘设备,施工现场全面采取湿法作业,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施工现场“一硬四有”设置规范运行正常,“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坚持到位。 3.建立了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制定了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扬尘治理制度、措施、责任人等现场有公示。 4.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和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全面拆除了搅拌机和柴油打桩机并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 5、已完成整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