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完成2009年正常晋升工资工作
2006年工改新工资制度入轨运行以后,国家又建立了正常的工资增长机构,即在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川人办发〔2007〕169号文件规定,晋升一个薪级的薪级工资,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川人办发〔2007〕176号文件规定,晋升一个档次的级别(工人为岗位工资)工资档次。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轮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审批汇总上报工作,在这次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中,全县共有201人按政策不予晋升薪级工资,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2人、不合格5人、未确定等次145人和未考核的49人。
(强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