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措施防控工作风险
一是采购项目专人负责。采购项目接件后按规定分配给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制,主要负责技术参数的审核、挂网、采购文件的制作以及同业主的沟通等日常事宜,避免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二是采购文件多级审核。采购文件制作完成后先由中心工作人员交叉审核,然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招管办主任审签后挂网。重点加强对技术参数、供应商资质的审核,杜绝技术参数暗藏指向性。三是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对于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审议,主要包括对质疑的处理、开评标过程中专家之间有争议问题的解决以及项目流标原因的查找等,必要时还邀请采管办、招监办、业主等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四是关键环节强力监控。规定负责采购文件制作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委的抽取;经财政局密封后的评标专家名单由业主保管;评标专家名单在开标时交到评标现场,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评标现场对专家身份进行逐一核对;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必须在实时监控下进行;需工作人员进入评标现场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人员进入,且工作人员不得有影响专家公平、公正评标的言行;评标结束后评标资料的检查在全体专家的监督下进行,如有错误需要更改必须所有专家认同并签字,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等。
截至目前,采购中心累计受理项目421个,完成395个,完成项目预算金额3.33亿元,合同金额2.8亿元,节资0.53亿元。
(县招管办 杜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