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县人大代表视察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贯彻实施,10月1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部分乡镇、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分四个执法检查组,第一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强带领,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朱桂桦,县委常委、副县长廖铃的陪同下,实地察看了县城区新华街、货运停车场、断桥再生资源回收站、红星街农贸市场、洪江农贸市场、旺苍火车站、佰章小学及民乐巷市政建设在建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车辆停放秩序、建筑工地秩序、再生资源回收网站建设及管理等情况,并分别听取了县城管执法大队、县供销社、县工商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佰章小学、旺苍火车站主要领导所作的情况介绍。县人大各委室、县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视察。其他三个检查组分别对木门镇、普济镇、三江镇、嘉川镇、垃圾处理场等地 “三线”治理、“五乱”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风貌塑造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结束后,随即在旺宾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剑主持,县委常委、副县长廖铃,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听取了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黄治中代表县人民政府所做的关于<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剑要求,一是引导全民参与,将《条例》贯彻实施深入人心;二是整合各部门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进一步改善各乡镇基础设施滞后等实际问题。
县委常委、副县长廖铃强调,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规化、统筹协调,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动、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进一步促进旺苍经济快速发展。(县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