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政府四届10次常务会召开
审议并原则同意《安居区2017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实施建议方案》等方案
5月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管昭主持召开区政府四届10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同意了《安居区2017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实施建议方案》等方案。副区长冷强军、聂洪、曾勇、潘昀、舒玉明,区政府副县级领导吴小林参加会议。区人武部政委张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昌建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安居区2017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实施建议方案》。根据方案,2017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将投入资金1300多万元,计划在横山、拦江、白马、分水、莲花等乡镇的22个贫困村中进行,主要用于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分配说明,积极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方案更优化,更接地气;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特别要加大对行业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同意了《2017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分配建议方案》《2017年度基础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补助资金分配建议方案》《2017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建议方案》《2016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案》《2016年城市学前教育省级奖补资金等五项资金安排方案》《2017年学校教育收费对应安排用于学校办公业务费用方案》《安居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建议方案》《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总额调整方案》《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分配方案》《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分配方案》《2017年柔刚公司债券(第一期)使用建议方案》《2016年度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励政策兑现方案》《安居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居区安置房结算价格实施方案》《安居区2016年度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扶整体脱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建议方案》《东城工业园基础设施及棚户区(公租房)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补充合同》,研究了协鑫集团协议解除相关事宜、区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相关事宜以及人事任免相关事宜。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