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再获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荣誉称号
6月25日,江苏省第29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报告会召开,会上泰兴市荣获“2018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称号,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亩。自2016年以来,因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成效显著,泰兴市两次受***表彰、三次受省表彰,累计奖励用地计划指标3000亩、资金200万元。
近年来,泰兴市认真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战略,统筹用地空间布局,加强土地资源整合,积极构建国土资源“两保一调”新机制,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该市争取规划流量指标15000亩,供地362宗面积11136.25亩,土地出让金73.83亿元,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全年实施土地整治项目331个,新增耕地面积3890亩,实现了“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总体目标。全年建成高标准厂房22万平方米,实现低效用地再开发186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950亩以上,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188亩,2016年以来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达95.8%。严格规范土地利用秩序,实现了工矿用地“零违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