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关于开展迎世博学双语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经贸局)、商委,各有关商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配合做好上海2010年世博会的筹办工作,响应市文明办、上海世博局联合发起的“百万市民学习普通话、英语”的双语学习活动,提高本市工业商业职工素质、提升商业窗口形象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推进开展“迎世博,学双语”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加强语言学习,营造世博语言环境”,在本市工业商业行业尤其是商业窗口单位中进一步增强“迎世博,学双语”的自觉意识,增强学习热情。窗口单位一线服务人员须按要求全员接受培训与考核,努力达到“合格”标准,能以熟练的普通话和简单的英语会话进行规范化服务。
二、具体要求:
1、充分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双语”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2、认真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制订好本部门2005年到2010年分期完成一线服务人员培训考核的工作计划和步骤,并及时上报市、区县经委(经贸局)和所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语委)。
3、认真做到“三个结合”。各单位要将“双语”学习纳入员工业务培训和考核范围,与正在开展的职工技能教育相结合,与职工读书活动相结合,与构建学习型企业相结合,使“双语”学习活动不断普及深化。
4、按照本次活动确定的“条抓块管”方式,市经委、各区县经委(经贸局)、商委负责本行业内“双语”学习的统筹、推进。各有关单位接受所在区县语委的统一部署,完成人员培训等工作。
5、上海市商业学校、上海商业会计学校、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受市经委委托,将开设语言文字专项培训班。各有关工商单位如有需求,可以与该三校联系,实施定点培训。该三校应按要求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6、市、区县经委(经贸局)、商委将会同市、区语言文字管理部门就“双语”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专项检查。
各单位可结合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05年9月11日至17日)和“世博会语言环境建设”国际论坛,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本单位“迎世博,学双语”工作,努力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建设一个开放、规范、文明、便利的语言文字环境。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