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语言委等关于举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行2009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比赛的通知
沪语委〔2009〕9号
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话推广工作,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使广大中职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我爱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同时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举行2009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比赛。活动具体实施工作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的组织形式、程序和方法
(一)初赛
由各校自行组织。各校要广泛发动学生参加比赛,努力做到班班有比赛、校校有选拔;要结合语文教学、口语训练第二课堂,通过比赛和选拔切实提高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要通过丰富多样的比赛形式,选拔优秀选手组成复赛参赛队,参加由市语委、市教委组织的复赛。
复赛参赛队每队3人。各校报名参加复赛的队伍一般不超过3个,在校生超过5000人的学校可以增加一个队伍。
(二)复赛
1.复赛由市语委、市教委统一组织。
2.比赛以经典诵读和即兴说话的形式进行。参赛队员当场抽签选择3个需要诵读的经典诗文题目,从中选定1个题目进行诵读,然后围绕该诗文的主题思想、艺术特色等,用普通话进行即兴说话,说话时间2到3分钟。
3.比赛评选方法:每队3人先分别进行经典诵读和即兴说话的个人比赛,然后将个人成绩相加得出总分,并根据总分的高低确定进入决赛的参赛队,同时将根据复赛成绩评选个人奖项。
(三)决赛
1.决赛由市语委、市教委统一组织。
2.比赛以主持、即兴说话等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在决赛队领队会议上布置)。
3.比赛评选方法:进入决赛的参赛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规定项目的比赛,由评委会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评选团体奖。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复赛
1.日期:11月14日(星期六),各校各队具体参赛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上海市商业学校(共和新路1458号)。
(二)决赛
1.日期:12月12日(星期六),根据抽签结果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抽签仪式在决赛队领队会议上举行。
2.地点:上海市商业学校(共和新路1458号)。
三、比赛设奖
本次比赛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以及个人奖。获等第奖参赛队的辅导老师均获辅导奖。
四、复赛报名日期及方法
(一)日期:2009年10月29日至11月9日。
(二)方法:各校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市教委教研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到电子信箱:putonghuabisai@126.com。
(三)决赛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敬山;联系地址:陕西北路500号;邮编:200041;联系电话:62173436。
***:2009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比赛复赛报名表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2009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比赛复赛报名表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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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别 | 学生姓名 | 性别 | 班级 | 辅导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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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
1.报名表请务必在11月9日前寄(送)市教委教研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putonghuabisai@126.com。
2.报名表上“辅导教师”(每队限一人)和“参赛学生”的姓名,必须写得端正清楚,以免出现差错。
3.如参赛队超过3个,报名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