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平安县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平安县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使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三是建立群防体系。坚持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原则,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重要隐患区域建立专业监测点和示范区,实施重点监测,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四是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灾情险情预测速报制度,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五是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地质灾害知识科普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普及,利用座谈或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平安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