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公安局调解处理治安案件暂行规定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各公安处(局):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公通字[2007]81号)的有关规定,市局对《上海市公安局调解处理治安案件暂行规定》(沪公发[2007]428号)作了部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除当场履行的以外,调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三日内,办案民警应当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已经履行的,应当及时结案,尚未履行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查清原因。”
  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修改为:“调解由民警主持,各方当事人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居(村)委干部或者其他与此案无关的群众参加,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参加调解的,须向公安机关提供由当事人本人签名并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三、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以及损毁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或者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和价值认定结论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删除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上述内容调整后,以这次印发的《上海市公安局调解处理治安案件暂行规定》为准,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
  二○○八年二月三日

上海市公安局调解处理治安案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治安案件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等法律、规章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要求,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此类治安案件以下简称“可调解治安案件”):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寻衅滋事的;
    (三)结伙或者持械违反治安管理的;
    (四)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五)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利用民间纠纷打击报复的;
    (七)需要进行伤情鉴定,而被侵害人拒绝提供伤情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
    (八)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或者达成协议后,又重新挑起事端,故意制造新矛盾或者再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九)在公共场所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影响恶劣的;
    (十)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情形。
    第四条 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治安案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合理、合情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疏导教育为主、批评指正为辅和防止矛盾激化原则;
    (四)自愿原则;
    (五)先调查、后调解原则。
    第五条 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治安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并可以组织群众旁听,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严重智障等残疾人的;
    (三)当事人中有一方要求不公开调解的;
    (四)公安机关认为不宜进行公开调解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民警在调解处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案件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民警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第七条 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知其所在学校教师到场。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做好记录。
    第八条 严禁在未经调查取证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第九条 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协议的约定当场履行或者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履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日,但确有特殊情况,且各方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除当场履行的以外,调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三日内,办案民警应当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已经履行的,应当及时结案,尚未履行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查清原因。
    第十条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一条 对于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和其他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其他有关主管机关申请处理或者报案、投案。
    对于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当事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的,民警应当给予帮助,但不出具调解文书。


第二章 当场调解程序


    第十二条 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责任明确的可调解治安案件,当事人同意或要求当场调解的,民警可以当场调解,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取收缴、追缴措施或者进行伤情鉴定的;
    (二)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但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场的除外;
    (三)当事人是聋哑人或者少数民族、外国人等需要翻译的人员的,但当事人出具书面声明表示不需要翻译即可以沟通的除外;
    (四)其他不宜当场调解的情形。
    第十三条 民警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当场调解:
    (一)现场调查取证,向当事人指明案件事实;
    (二)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三)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无争议的,填写《治安案件当场调解协议书》(详见***一)并当场交付当事人签名确认;
    (四)记录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十四条 当场调解结案的,可以不制作卷宗,但应当将《治安案件当场调解协议书》存根联等有关材料留存备查。


第三章 一般调解程序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投案、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移送的可调解治安案件,以及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可调解治安案件,除当场调解的以外,都应当及时受理,在《受案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可调解治安案件,应当立即展开调查取证,查清案件的起因、经过、造成损害后果和其他相关情况。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八小时内开具《验伤通知单》,告知被伤害人在十二小时内到指定医疗机构验伤。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陪同、看护被伤害人验伤。
    被伤害人书面声明拒绝验伤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被伤害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指定医疗机构验伤的,视为拒绝验伤。
    第十八条 《验伤通知单》和其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法医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当事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当事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其他应当作伤情鉴定的情形。
    前款所称的“医疗机构”,是指辖区内的二级以上医院,若辖区内没有二级以上医院,且到邻近辖区的二级以上医院路途较远或者交通不便的,公安机关可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将其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第十九条 涉案物品价值不明或者难以确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委托价格鉴定机构估价。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购买***等证据能够认定涉案物品的价值的或者当事人对涉案物品的价值无争议的,公安机关可以不进行价格鉴定。
    第二十条 经调查取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清晰,且符合适用调解的条件,公安机关拟调解处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法律规定,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第二十一条 一般调解的程序和要求:
    (一)调解由民警主持,各方当事人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居(村)委干部或者其他与此案无关的群众参加,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参加调解的,须向公安机关提供由当事人本人签名并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二)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提供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调查核实;
    (三)主持调解的民警应当维护好现场秩序,对故意侮辱人格、现场哄闹等影响调解秩序的应当立即制止,直至责令其退出调解现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调解治安案件应当制作《治安案件调解笔录》(详见***二),记录各方当事人的要求、调解过程和结果等情况,未达成协议的,应当记录原因;
    (五)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另行制作《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详见***三),当事人各执一份,公安机关存档备查一份;有经济赔偿的,应当在履行后由被赔偿人出具收条,赔偿人执一份,公安机关存档备查一份。
    第二十二条 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
    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以及损毁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或者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和价值认定结论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法规、规章对调解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治安案件调解终结后,应当将《受案登记表》、调查材料、《治安案件调解笔录》、《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等有关材料按照治安案件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及时装订归档。


第四章 执法监督


    第二十四条 在调解处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应当做到: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
    (三)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四)不得接受当事人和关系人的请吃和送礼。
    第二十五条 在调解处理治安案件过程中,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执法过错责任:
    (一)不及时传唤有关违法嫌疑人,贻误时机,造成有关案件事实难以查清的;
    (二)不认真履行调查取证职责,造成案件事实难以查清、相关证据无法获取,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
    (三)未按调解程序和要求进行调解处理,造成被侵害人权益受到损害的;
    (四)因民警主观原因,调解不当,造成矛盾激化甚至转化为恶性案(事)件的。
    第二十六条 在调解处理治安案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应当追究民警的责任之外,还应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的执法过错责任:
    (一)对案件事实认定有明显错误,造成一定后果的;
    (二)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调解处理结果显失公正造成错案的;
    (三)其他发生执法过错,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各级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分工配合,追究有关民警和主管领导的执法过错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有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确定具有相关经验的民警专职从事治安调解工作。
    第二十九条 经调解结案的治安案件应当纳入治安案件统计范围。
    第三十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文书,由各单位根据市公安局统一制定的式样自行印制。
    第三十一条 本市公安机关处理发生在社区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治安案件,符合委托人民调解条件的,在调查取证后,可以按照《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沪公发〔2007〕225号)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法律、法规、规章对治安案件调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公安机关主要包括各级治安部门和公安派出所。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关于调解处理治安纠纷案件的暂行规定(试行)》(沪公发〔2000〕340号)同时废止。市局以前制定的其他有关治安调解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一:《治安案件当场调解协议书(样张)》
    ***二:《治安案件调解笔录(样张)》
    ***三:《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样张)》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7 04:22:00重新编辑
西乡宝源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镇九围村蔗园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勒竹角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西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河西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坑梓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黄田东望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黄田荔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固戍下围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凤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桥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凤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桥头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福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大洋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白石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伏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大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福永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宝安大道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富桥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大洋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怀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稔田村洋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富桥吉安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青岛市人才市场2011年2月份交流会安排
  2. 我市积极做好元旦市场蔬菜质量监测工作
  3. 市北区成立公共管理指挥中心开通一号通
  4. 开发区五措并举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5. 开发区扎实做好美国白蛾防控工作
  6. 青岛发国集团荣获省级文明诚信标兵称号
  7. 5户监管企业荣获青岛年度经济成就奖
  8. 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会议
  9. 市住建局机关党支部学习传达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10. 12319热线中心蝉联三届全国文明单位
  11. 2010文化产业振兴年活动正式启动
  12. 平度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3. 莱西三项措施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14. 青岛市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
  15. 市卫计局党工委层层砸实市委巡察反馈整改任务
  16. 泰能集团采取先进手段解决末端供热难题
  17. 全省首家跨省村镇银行落户即墨市
  18. 莱西市确定2009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六项工程
  19. 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四水厂水质全部达到新国标
  20. 胶南市积极搭建平台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21. 市人力资源市场系列职业指导培养八种能力让自己受益一生
  22. 青岛建置120周年教育史展社会反响强烈
  23. 市北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再撒三网
  24. 四方区坚持四个到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25.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四项措施打造惜福山里人家旅游餐饮服务品牌
  26. 完善老城区企业搬迁资金监管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7. 市政府国资委积极推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28. 我市服务外包实训基地项目完成招标
  29. 落实部门工作职责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30. 青岛啤酒三度蝉联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31. 平度市突出四个重点提升环保水平
  32. 胶南市基层干部管理实现三变
  33. 沅江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经验在全省推介
  34. 市林业局主动为中德生态园建设服务
  35. 平度市切实做好春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
  36. 莱西市招商引资呈现高多快的新特点
  37. 即墨市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38. 市北区辽源路街道扎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9. 崂山区财政局四项举措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40. 四方区召开文化旅游产业研讨会
  41. 胶南市大珠山高峪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招投标
  42. 城阳区突出三个重点切实抓好环保工作
  43. 四方区法院开展涉法涉诉专项治理活动成效显著
  44. 市城乡建设委专题部署桥梁安全检查工作
  45. 莱西市四抓促秋季农业增产增收
  46. 泰能集团八一期间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47. 即墨市基层对***推出十项措施扩大内需反响强烈
  48. 市南区八大峡街道五措并举确保管区安全稳定
  49. 开发区黄岛街道办建立四项机制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全年财源建设任务
  50. 城阳区城阳街道三坚持三服务扎实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51. 市人力资源市场本周招聘会安排
  52. 青岛市中小学积极创建环境友好单位
  53. 青岛九中积极筹划师德师风集中教育活动
  54. 四方区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55. 2009年我市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成绩斐然
  56. 李沧区打造城市管理亮点工程
  57. 青岛市公物仓三措并举确保物资高效运转
  58. 我市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效果显著
  59. 我市警方一个月破贩毒案50起
  60. 即墨市整合干部监督资源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干部监督网络
  61. 市人防办举办第13次人防学习论坛
  62. 开发区审计局把好五个关口严格控制***审计项目质量
  63. 青岛市财政局开展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预算资产财务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64. 青岛保税港区走出去联动发展战略
  65. 市林业局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6. 胶南市七项建设开创和谐计生新局面
  67. 莱西市五措并举加强建筑行业管理
  68. 益阳201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50亿元
  69. 黄岛区远洋渔业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70. 铜川市农业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感恩母亲节大型公益活动
  71. 莱西着手编制水土保持规划
  72. 申领失业补助金告知及网上申领步骤指南
  73. 1—7月份开发区财政收入再传佳讯
  74. 青岛卫生事业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75. 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多措并举提升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76. 热电集团荣获省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改造突出贡献单位
  77. 即墨市实施四项监督确保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质量
  78. 市南区五措并举打造国际一动漫游戏产业
  79. 关于云南瑞丽疫情防控的紧急提示
  80. 莱西市抓会议精简促工作作风转变
  81. 12333民生咨询热线热点问答
  82. 开发区红石崖街道办积极开展做廉洁表率当勤政模范主题教育活动
  83. 市北区努力抓收入保增长
  84. 胶南市实施四新举措营造优质环保服务环境
  85.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益阳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正在进行
  86. 青岛市荣获全国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87. 76艘客船2177个客位虚位以待保群众出行畅通
  88. 青岛开发区柳花泊街道办在建旅游项目进展顺利
  89. 七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在城阳签约
  90. 市城乡建设委开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91. 春节期间开发区六大商场货源充足价格平稳
  92. 市商务局元旦假期青岛消费市场实现开门红十大商贸集团实现销售额693亿元
  93. 市商务局商务局积极行动努力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
  94. 青岛城投集团发行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资金17亿元
  95. 市移民开发局认真传达贯彻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精神
  96. 青青义教寒假行活动全面启动
  97. 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完成
  98. 胶州市被动变主动力促毕业生就业创业
  99. 我市圆满完成飞机喷洒生物药剂防治美国白蛾工作
  100. 市南区发放文明清洁袋和吐痰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