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延长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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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财行[2014]56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沪财行〔2010〕62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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