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再自行公布GDP各区县不得计算人均GDP不得公开发布
据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按照常规,进入4月份,上海将公布一季度生产总值,这也是年度首个可以对外披露的GDP数据。今年规矩破了———上海GDP,不再自行公布。有关新政规定:今后各地GDP发布权统一收归国家统计局。2004年11月,***就改进地区GDP核算发布了《***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今年2月就此作出重要批示。根据上述精神,国家统计局最近下发了两个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地区季度GDP核算的若干补充规定(修订稿)》。
具体来说,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改进地区GDP核算发布了“三条新规”:各省(区、市)在月后8日左右分别报送农业、工业、投资和商业等专业统计数据,经统一核定后,于月后10日—13日向各地区反馈,并按有关规定对外公布;各地区以核定后的农业、工业、投资和商业等专业统计数据和部门财务数据为依据,核算地区季度GDP;各省(区、市)在季后15日前上报地区季度GDP数据及相关基础资料,季后17日—19日召开有各地区代表参加的GDP数据联审会。联审结果于季后20日17点前向各地区统计局反馈,并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公布。
国家统计局还同时要求,各省(区、市)应逐步建立对地市GDP下算一级的制度。上海先行试点,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各区、县季度GDP将由市统计局统一测算,并在季后30日分别反馈给各区、县;数据只供各区、县内部使用,不得公开发布、不作排序比较分析;而且,区县不得计算人均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