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印发2010年上海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有关公安处(局):
现将《2010年上海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各单位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指挥部信访处)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
二○一○年五月六日
2010年上海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推动本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10年,各级公安机关要力求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方面有新进展,力求在服务世博、满足公众需求方面有新提高。
一、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的总体要求,市财政局等部门牵头,正在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为重点,根据“依法、完整、真实、逐步细化”的原则,有序推进预算公开。各级公安机关财务部门要配合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二、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市审计局正在牵头,与专项资金公开、预算公开等工作衔接,逐步公开政府部门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结果通报和公告等制度。市局审计部门要配合做好审计公开工作。
三、大力推进项目、规划信息公开。按照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等各环节和全过程的要求,市局交警总队和市局指挥部指挥中心要分别向社会公开2010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中,“在城市快速路46个上匝道建设控制和引导系统”、“在***个道路断面建设道路交通事件视频监测技术系统”、“在轨道交通站点和世博园区设置方便市民和游客报警的标志标识”等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
四、继续加大政策的全过程公开力度。各单位要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市民意见。要通过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要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各类渠道,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实施的反馈信息收集。
五、以世博服务为重点,搞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各单位要做好与上海世博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要结合行业管理,规范公开目录编制,搞好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的公开。
六、按照区别对待原则,有序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各单位要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的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要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七、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各单位要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要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要结合网上办事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
八、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各单位要规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要按照“一门式”、“一站式”要求,完善、提升信息公开查阅点的管理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公开征询、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
九、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要加强保密审查、协调会商机制,努力提高答复质量。要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要健全完善争议化解机制,积极妥善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责,充实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民警和文职培训计划,分类别、分层次做好相关培训。要完善目录编制、送交、统计等基础性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加大历史文件梳理力度。要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将年度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要完善社会评议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价权进一步交给人民群众。
上述工作,由各单位指挥(办公)部门负责牵头督促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要点,抓紧制定本单位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