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一期)结果的通知2011年09月07日
沪教委学〔2011〕9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一期)结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1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41号),2011年市教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对本市211、985高校和老本科高校开展了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现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并就做好绩效评估后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结果
通过审阅各高校上报材料、集中评议现场答辩、专家综合评议等程序,我委研究确定评估结果如下:
(一)211、985高校组(排名不分先后)
优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
合格: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大学。
(二)老本科高校组(排名不分先后)
优秀: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合格: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经费奖励方案
根据《上海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估标准(试行)》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对评估合格以上高校给予适当经费奖励,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进行奖励,包括:评估结果、在校生规模及开展绩效评估延展研究项目等。
(一)奖励标准
1.对评估结果获优秀和合格的高校,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其中,给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高校每校20万元奖励,给予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高校每校14万元奖励;
2.对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高校,根据本专科在校生规模,对人数在10000人以下的给予3万元奖励,人数在1000020000人的给予6万元奖励,人数在20000人以上的给予8万元奖励;
3.结合评估期间发现的问题和专家建议,分设若干个资助绩效评估延展研究项目,根据专家建议,分别委托具有研究基础的高校开展后续工作,以促进绩效评估真正落到实处,具体研究奖励经费见***。
具体方案见***。
(二)相关要求
奖励经费可以用于高校资助工作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开销、资助工作所需设备设施的购买,及对优秀资助工作人员的奖励等费用。奖励经费使用需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奖励经费使用是否合规,将列入下次绩效评估内容。
希望各相关高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足额保障经费提取,规范评审发放工作,提高工作研究水平,共同推进本市高校资助工作再上新水平。
***: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一期)奖励经费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一期)奖励经费表
单位:万元
高 校 | 评估结果奖励 | 在校生规模奖励 | 延展研究 项目费 | 总额 |
复旦大学 | 20 | 6 | 2.9 | 28.9 |
上海交通大学 | 20 | 6 | 2.9 | 28.9 |
同济大学 | 20 | 6 | 2.9 | 28.9 |
华东师范大学 | 14 | 6 | 20 | |
华东理工大学 | 14 | 6 | 2.9 | 22.9 |
东华大学 | 14 | 6 | 3 | 23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14 | 3 | 17 | |
上海财经大学 | 14 | 3 | 17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 14 | 3 | 2.9 | 19.9 |
上海大学 | 14 | 8 | 22 | |
上海理工大学 | 20 | 6 | 3 | 29 |
上海海事大学 | 14 | 6 | 20 | |
上海音乐学院 | 14 | 3 | 17 | |
上海戏剧学院 | 14 | 3 | 17 | |
上海体育学院 | 14 | 3 | 17 | |
华东政法大学 | 14 | 6 | 2.9 | 22.9 |
上海海洋大学 | 20 | 6 | 2.9 | 28.9 |
上海电力学院 | 14 | 6 | 20 |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20 | 3 | 2.9 | 25.9 |
上海师范大学 | 14 | 8 | 2.9 | 24.9 |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 20 | 6 | 2.9 | 28.9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14 | 6 | 20 | |
合 计 | 350 | 115 | 35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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