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关于开展本市公共场所iShanghai服务优化升级工作通知2015年03月17日
沪经信基〔2015〕95号
各有关单位:
在本市公共场所开展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并向公众提供i-Shanghai公益服务以来,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受到公众的普遍欢迎。为进一步提高i-Shanghai服务质量,拓展i-Shanghai应用功能,探索公益WLAN市场化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和市推进无线城市建设联席会议部署,本市将开展i-Shanghai服务优化升级工作(以下称i-Shanghai2.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计划到2020年底,本市提供i-Shanghai公益服务的公共场所规模将从现在的450处增加到4000处,基本实现全市主要公共场所的全覆盖。覆盖范围包括公交站点、商业街圈、公园绿地、旅游景点、会展中心、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医疗机构、行政窗口、民政设施、科研院所、教育培训场所、公用事业网点、智慧城市地标、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和创意产业集聚区共十五类公共场所。
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提升原有i-Shanghai覆盖场所的服务质量。不断优化网络建设,努力消除覆盖盲点和弱点。二是改善用户登录认证体验。在保留原有手机短信验证的基础上,实现手机APP一键登录,简化认证流程。三是完善用户响应机制。建设第三方服务平台和客服热线,对接三大运营商的后台系统,实现用户数据集中管理和客户服务统一响应。四是扩大覆盖范围。新增民政设施、科研院所、教育培训场所、公用事业网点、智慧城市地标、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和创意产业集聚区六类公共场所,提供i-Shanghai公益服务;并探索推进在商业连锁网点、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等人流密集的场所提供i-Shanghai公益服务。五是建设应用服务门户。实现生活服务信息汇聚,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和衣食住行文旅商等信息服务,同时挖掘大数据应用,为城市资源优化配置和政府管理服务提供依据。六是创新推进机制。由当前的电信运营商负责建设和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转向公私合作的市场模式,通过以社会第三方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实现长期持续发展。
二、工作分工
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i-Shanghai2.0工作由市推进无线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统筹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协调推进,上海风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寻公司)作为第三方企业负责i-Shanghai运营,电信运营商承担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
(一)市推进无线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i-Shanghai2.0工作的总体推进和统筹协调,指导风寻公司开展i-Shanghai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服务监督。
(二)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负责指导风寻公司制订i-Shanghai年度覆盖计划,协调风寻公司与覆盖场所业主单位加强沟通,推进建设任务落实。
(三)风寻公司负责制订i-Shanghai年度覆盖计划,落实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关系,负责i-Shanghai覆盖建设的服务验收,以及i-Shanghai公益服务的日常运营及发展。
(四)电信运营商根据与风寻公司合作的要求,负责开展i-Shanghai覆盖场所的网络建设和日常维护。
(五)i-Shanghai覆盖场所的业主单位配合、协助相关场所的网络建设和日常维护。
三、试运营期间的工作安排
2015年将开展i-Shanghai2.0的试运营,计划将原有450处公共场所的i-Shanghai服务全部转为新模式服务,并新增覆盖场所约450处。i-Shanghai2.0试运营期间各相关单位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市推进无线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编印《上海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i-Shanghai)覆盖建设和服务指南》、《上海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i-Shanghai)服务检测规范》,并将其作为i-Shanghai覆盖建设、服务提供、质量监督等各环节以及工作职责分工的指导文件。
(二)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按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i-Shanghai)覆盖建设和服务指南》要求,指导风寻公司完善年度覆盖计划,协调风寻公司与覆盖场所业主单位加强沟通,推进建设任务落实。
(三)风寻公司和各电信运营商积极协作,做好试运营期间的网络建设、日常维护、客户服务以及信息安全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试运营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进行反馈。
为做好i-Shanghai2.0试运营工作,请各单位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填写工作联系表,并于2015年3月25日前反馈我委。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