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发布2006年8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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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122号)、《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11号),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现将今年8月期间我局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检查的情况予以公告。
***一:2006年8月份未经审批、伪造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等情况处理汇总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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