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杨浦区医疗机构助产技术服务项目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项目设置的通知
杨卫[2005]60号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
关于批准杨浦区医疗机构助产技术服务
项目、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
项目设置的通知
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同意闸北等13个区县卫生局调整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项目设置的批复”(沪卫妇基(2004)39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我区有关医疗机构申报的助产技术服务项目、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项目进行了严格的考核验收。经考核合格,现将我区批准设置助产技术服务项目、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项目医疗机构名单通知如下:
一、 助产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上海市杨浦区妇幼保健院
二、 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上海市杨浦区妇幼保健院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医院
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地段医院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地段医院
上述医疗机构应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严格按照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修订)〉的通知》(沪卫妇基[2004]30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通知》(沪卫妇基[2004]2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医疗执业活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二○○五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医疗机构 服务项目 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办公室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