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闻出版局转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行2005年图书出版单位年检登记的通知公告2005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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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向本市各出版单位转发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行2005年图书出版单位年检登记的通知》,要求各出版单位按总署通知精神,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和国家制定的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出版管理规定。根据年检登记的要求,各出版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认真检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各出版单位要认真写出年检报告,如实填写《图书出版单位年检登记表》于2005年2月15日前报我局。根据总署要求,请同时向我局报送电子版本,邮箱地址:jxu@sppa.gov.cn。
市新闻出版局
200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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