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2年06月25日
沪食药监办〔2012〕430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本部门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力,特制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市政府《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按照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2012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扩大和丰富公开渠道,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本市食品药品相关政府信息有序、准确传递到社会公众,从而满足民生需求、促进政策透明、推进监管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尽力减少和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社会不稳,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一、总体目标
2012年,本局将积极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的贯彻落实,全面规范上海市食药监系统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涉及的政府信息领域和范围,增加公共信息服务的提供数量,提高公共信息服务的质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制订依申请公开目录,依法依规深入研究相关领域公开的原则,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继续保持政府信息公开无复议诉讼被纠偏的局面。结合政务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信息化应用,加强宣传培训,努力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保障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依法公开、规范可查、高效便民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公开内容,扩展公开领域
1、发挥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作用,积极科学公开安全评价信息。积极整合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相关信息,主动发布科学客观的评价报告和预警信息,向公众提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苗头性、长期性问题,呼吁社会形成共同参与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氛围。(食监处、食协处、药安处、办公室)
2、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继续主动公开我局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预算,包括预算编制说明、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根据财政和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对社会做好财政预算的相关解释说明工作。继续推行实施本局公共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系统,有序推进财政性资金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财务处)
3、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按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逐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有关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征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法规处)
4、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及时公开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和新闻应对工作,及时向公众公开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重大事件,发布问题食品药品控制信息和重点案件查处的阶段性结论,向公众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帮助控制和防范安全风险。(办公室、举报受理中心)
5、提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程度。梳理汇总行政处罚案卷信息,推进建设数据库,形成可快速查询公开的数据形式,妥善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研究行政处罚信息的社会效应,妥善权衡公开效果,防止出现错罚不当的情况,尝试实施行政处罚信息与整改验收情况协同公开机制。(法规处、稽查处、食监处)
6、促进审批事项、程序和结果公开。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做好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受理,并做好结果公开。(法规处、办公室、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
(二)深入整合资源,拓宽公开渠道
1、强化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建设。以局政务网站为信息公开发布主渠道,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核心,提供更贴近公众需求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办好公众关注度高的栏目;依托局信息化建设成效,拓宽提升网上办事的范围;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机制,妥善做好网上咨询问答。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行工作,逐步使局政府网站发挥发布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办公室、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
2、扩大自有渠道影响力。编制发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发挥《家庭用药》、《食品与生活》等合作杂志作用,积极开展宣传科普,发布食品安全评价报告、药品不良反应评估报告、监管动态等,并通过自印宣传资料、组织宣传活动等扩大自有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的影响力。(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3、对接各类新闻媒体。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向媒体发布,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政府信息的知晓面,促进政策法规广泛知晓,便于贯彻落实。同时认真做好相关知识分析、法规解读等,确保信息便于公众理解,促进形成科学认知。(办公室)
4、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按程序做好申请人接待、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查核、资料搜集研判和公开答复工作。规范受理窗口和网上咨询问答,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三)扎实做好管理,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研究研判,进行案例梳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研究,从6月份起,对局系统历年产生的政府信息开展整理,梳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例,研判其信息公开程度,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研判能力。(法规处、办公室)
2、加强部门协作,统一答复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等工作的对接,加强信息互通,对涉及相同内容的不同形式申请,进行沟通研究,汇总相关信息,统一依法合规予以妥善答复。加强全系统各区县分局、各业务处室、各直属单位间的信息整合与沟通,给予申请人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举报受理中心、办公室、稽查处、食监处)
3、加强宣传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工作制度。市局要组织系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各单位应组织信息公开负责同志积极参加,认真学习贯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并将有关工作要求传达给全系统各单位工作人员,促进在监管执法中切实做好案卷规范、信息保存,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资料完整,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全面落实。(办公室、各单位)
4、加强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建设文件信息库。按规定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管理流程,制作信息公开档案并妥善管理,确保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可查。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建设政府文件信息库,提高局政府信息整合度,便于查询调取。(各单位、办公室)
5、加强总结和统计分析,依法编制年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统计、情况分析,及时按要求上报。依法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定期予以公布,反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办公室)
6、加强公开信息共享工作,方便市民查询。按规定将主动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定期报送档案馆、图书馆和上级部门网站等指定渠道,对公众予以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动依法执政、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公众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提高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水平。
2、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的职责分工,健全本单位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研判、信息公开材料的搜集汇总、信息上报和交流对接等工作,促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规范。
3、加大督查力度,开展信息公开效能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查督办,督促主动公开信息按程序审核发布,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无法按时进行研判、不能按规定提供信息资料的、未能按时办结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