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小额贷款担保出台新政创业者可用房产抵押担保
提示:今后,想创业的市民再申请小额贴息贷款,可以用房产抵押的方式进行担保了。3月4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出台新政策,将房产抵押纳入小额贴息贷款担保形式。贷款额度最高达40万元
市民王伟一直想自主创业,但苦于缺少资金。去年,他想申请小额贴息贷款,他可以用于担保的只有家中的房产,但由于房产抵押不是小额贷款的形式,因此,他不能办理申请。随着这项政策的出台,他可以到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办理房产抵押了。
具体申请程序为:想采用房产抵押进行担保的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和合伙经营实体,可先向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经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同意后,由合作银行办理相关房产抵押手续。房产抵押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个体经营、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实体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40万元。担保条件范围放宽
据市就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制定了《沧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贷款的发放对象、条件、额度和期限,贷款扶持对象从原来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失业人员、城镇转业及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进城创业农民、被征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等。
去年,我市放宽了担保人条件,除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外,银行、电信、电业、烟草等系统正式在编职工也纳入担保范围,在担保形式上增加了有价证券、存单、保单质押等担保形式。小额贷款成创业支撑
今年29岁的史继宽,在市区做食品配料销售。去年9月,生意资金周转不开,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听说可以到市就业服务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小额贷款,他便备齐了申报材料,申领到了10万元小额贷款。昨天,史继宽高兴地告诉记者,这笔贷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不但做生意有了周转资金,月盈利还达到了1万余元,他十分感谢政府的就业扶持政策。
和史继宽一样,得到帮助的还有很多人。去年,我市就业服务部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344万元,帮助2095人成功创业成为“小老板”,并带动5169人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