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与9家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4年1月17日,市政府与9家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这9家银行将在两年内为我市授信融资1060亿元,重点支持园区建设、重大项目、科技创新、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小微企业发展。
根据协议,工行河北省分行、农行河北省分行、中行河北省分行、建行河北省分行、交行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9家银行将在两年协议期内,在符合信贷政策和审批条件的前提下,为廊坊新增各类授信融资。积极支持北部三县统筹发展和中南部空港新区建设,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文化产业、高端制造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积极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和新兴产业示范区等各类园区,加大对园区内的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县域经济和涉农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县域特色产业及产业集群等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支持重点商圈、电子商务平台等优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