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儿工委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2016年09月01日
沪妇儿工委〔2016〕第10号
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单位)、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为全面总结《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五年来取得的成效与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支持妇女儿童工作,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基本原则,有效实施《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促进上海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先进集体30个。
(1)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单位)及系统内处级单位;
(2)区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
(3)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专职、经费专拨的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
2、先进个人70名。
(1)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单位)系统内工作人员;
(2)区妇儿工委、妇儿工委办公室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工作人员;
(3)街镇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基层妇女儿童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本单位或本部门重要工作,做好各类妇女儿童民生实事项目。班子信念坚定、清正廉洁、团结高效,干部队伍勤政务实、作风扎实、和谐进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突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基本原则,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认真按照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和责任分工,科学制定并有计划推进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或本部门实施方案,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日常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绩效考核,做到与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评估,出色完成十二五期间各项指标和任务。
2、领导责任到位,工作推进有力,经费投入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富有特色,尤其在规章、制度、政策、机制、科研等方面有突破、有创新、有实效。注重对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的指导,积极为基层创造条件,解决实际问题,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3、善于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有效***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满足妇女儿童发展需求,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妇女儿童受益程度高,社会反响好。
4、妇女儿童发展水平在本市前列,在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进程中有突破,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指标达标质量较高,与十一五相比取得显著进步。
5、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儿工委组织建设,工作队伍不断优化,工作阵地充满活力,工作保障进一步落实,在努力***基层妇儿工委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建制明确、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专职等方面有所突破,按规划要求落实工作经费的。
(二)先进个人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廉洁奉公,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般从事妇女儿童工作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谋划妇女儿童工作,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出色完成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显著引领示范作用。
2、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积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基本原则的贯彻落实,对妇女儿童工作高度负责,具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坚持以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工作指导,积极思考和谋划本地区、本系统妇女儿童发展,有效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整合、创新开拓、解决问题能力强,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高效优质,基层和群众认可度、满意度高。
4、在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达标、完善法规政策制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推进实事项目建设、***妇女儿童发展难点问题、提升妇女儿童工作水平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工作实绩显著。
三、评选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司(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含非领导职务)。
2、突出实际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对象不仅要有突出事迹,而且要具备一定的先进性、时代性、典型性、代表性,在上海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得到干部群众公认。
3、凡任期内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原则上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凡近5年内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原则上该单位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四、评选办法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好中选优的方式进行推荐,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制度。
1、民主推荐。采取差额推荐的方式,由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单位)、各区妇儿工委确定推荐名单,其中,先进集体推荐1-2个,先进个人按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推荐对象经同级党组织确认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组织材料。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组织相关材料、逐级审核盖章,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3、专家评审。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组建专家评审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初审材料交专家评审组审核、评定,初步确定先进名单。
4、市妇儿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初审材料报市妇联党组通过后交市妇儿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确定先进名单。
5、网上公示。市妇儿工委主任会议审核通过确定名单后,通过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信息网(www.few.gov.cn)等相关网站在全市范围内对确定的先进名单进行公示。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五、评选表彰程序
1、2016年9月19日前,申报单位书面填写好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集体(个人)推荐汇总表、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集体推荐表和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及公示材料(原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事迹材料要求先进集体1500字以内,先进个人1000字以内。表格可从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信息网(www.few.gov.cn)。
2、2016年9月下旬,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组建专家评审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定。
3、2016年10月中、下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步名单经市妇联党组通过后,由市妇儿工委主任会议审核确定,并在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4、市妇儿工委将在第四次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奖励
以精神奖励为主,颁发先进集体奖牌和先进个人证书。
***:
1、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集体(个人)推荐汇总表
3、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集体推荐表
4、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个人推荐表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1:
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先进个人名额 | 单位 | 先进个人名额 |
市委组织部 | 2 | 市政府新闻办 | 2 |
市委宣传部 | 2 | 市食药监局 | 2 |
市委统战部 | 2 | 中福会 | 2 |
市发展改革委 | 2 | 市总工会 | 2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2 | 团市委 | 2 |
市商务委 | 2 | 市妇联 | 3 |
市教委(市未保委) | 3 | 市残联 | 2 |
市科委 | 2 | 市红十字会 | 2 |
市公安局 | 2 | 市精神文明办 | 2 |
市民政局 | 3 | 市科协 | 2 |
市司法局 | 2 | 市关工委 | 2 |
市财政局 | 2 | 市高法院 | 2 |
市人社局 | 2 | 市检察院 | 2 |
市住建委 | 2 | 浦东 | 3 |
市交通委 | 2 | 黄浦 | 2 |
市农委 | 2 | 徐汇(示范区) | 3 |
市环保局 | 2 | 长宁(示范区) | 3 |
市水务局 | 2 | 静安(含原闸北) | 3 |
市文广影视局 | 2 | 普陀 | 2 |
市卫生计生委 | 3 | 虹口(示范区) | 3 |
市政府外办 | 2 | 杨浦 | 2 |
市国资委 | 2 | 闵行 | 2 |
市工商局 | 2 | 宝山 | 2 |
市质量技监局 | 2 | 嘉定 | 2 |
市统计局 | 2 | 金山 | 2 |
市新闻出版局 | 2 | 青浦 | 2 |
市体育局 | 2 | 松江 | 2 |
市绿化市容局 | 2 | 奉贤(示范区) | 3 |
市安全监管局 | 2 | 崇明 | 2 |
市政府法制办 | 2 | -- | -- |
合计 | 128 |
***2:
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主管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主管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3:
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集体推荐表
局级主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市 妇 儿 工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4:
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身份证号码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职务 职称 | 单位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被荐 个人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局级主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妇 儿 工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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