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犬管理费拟征500元城市化地区内一户一犬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5月15日起正式施行。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就社会关注的问题答记者问。他表示,根据多数市民的意见,参照兄弟省市的立法经验,本市城市化地区每条犬收取500元管理服务费比较合适。据悉,市物价部门正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条例实施前正式向社会公布。
丁伟说,养犬收费主要包括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两块。条例所规定的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的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的价格管理机制,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市物价局、市农委已确定了收费标准,即狂犬病免疫采用进口疫苗的60元,国产疫苗40元,电子标识植入每只60元,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经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宠物诊疗机构可以在不高于这一标准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条例规定的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则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北京、天津均规定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只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根据多数市民的意见,参照兄弟省市的立法经验,本市城市化地区每条犬收取500元管理服务费比较合适。丁伟说。
很多市民关注一户一犬规定如何实施。丁伟说,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全体市人大代表中也作了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表明,85%的人大代表主张一户只能养一只犬。根据本市人口密度高和人均居住面积小的实际状况,条例明确规定城市化地区内每户限养一条犬只。其中,城市化地区,是指《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确定的中心城、新城和新市镇。
丁伟说,条例实施后,养犬人应当根据规定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饲养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所。如果条例实施前一户已经饲养两条或两条以上犬只,并已办理养犬登记,规定明确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的,继续有效。
条例对违法无证养犬设定了法律责任,如果教育、批评后还不改的话,那就按照法律强制执行,收容犬只,强制免疫,强制办证,还要依法进行处罚,至于不免疫不登记的犬只,如果主人硬是要把犬只关押在家中当作黑户犬,一经发现将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罚。丁伟还强调,条例约束的不仅仅是无证狗,对违反规定的有证狗,也会依法实施处罚、收容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