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高温津贴每天不低于10元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了2010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平均线为11%,上线为16%,下线为4%。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照平均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企业因经营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应通过民主程序,向职工说明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企业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和津贴发放等工作。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天不低于10元的高温季节津贴。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4:57: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