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征求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3 号)和自治区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规范我区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3〕49 号)精神,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在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会同自治区统计局核定的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40%—50%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司法、统计等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及相关社会救助主管部门备案。
现我局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自治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代县人民政府草拟了《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6月17日之前反馈至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73-8211279
电子邮箱:gcxmzj@guilin.gov.cn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
印山南路1号政务中心8楼
邮 编:542500
***:1.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代拟稿)
2.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政策解读
3.自治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恭统发〔2022〕2号)
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0日
***1: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代拟稿).docx
***2: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对《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代拟稿)的说明.docx
***3:恭统发〔2022〕2号自治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