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实施食品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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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18号)规定,本市自2006年9月1日实行食品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或认可的《食品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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