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告送达)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广东湛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湛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一案,我局已于2021年9月2日依法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三环罚(大)字〔2021〕第4号】,但你未按决定书的规定履行全部义务。
现我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向你发出催告书。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局粤佛三环(大)催告〔2022〕1号催告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6日
***:粤佛三环(大)催告(2022)1号 催告书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15:51: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