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学生服务艰苦地区满3年市财政将代为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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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10月31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介绍了本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式和内容,其中一些规定颇有新意。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3年及以上的毕业生,市财政将代为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分3年代偿还款,年度还款的比例为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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