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本市反腐倡廉建设8项重点任务已经确定
从1月22日闭幕的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获悉,2008年本市反腐倡廉建设8项重点任务已经确定。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列首位。
8项重点任务包括:
―――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对土地管理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固定资产投资、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围绕改善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强化对社保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加强对实施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物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部门和行业办事推诿、服务不到位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范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坚决惩治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在教育、卫生、动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企业、金融、组织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注重预防腐败,深入推进源头治本工作。以推进“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为抓手,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改革力度,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以公开为关键,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项目化为基本方式,确保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的重大突破。
―――严格教育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相结合,与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相结合。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违规购房、收受财物、证券投资、插手市场交易活动等问题。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
―――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对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巡视工作体制和制度,充分运用巡视成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国资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运行的监管,完善企业内部监控机制,加强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务处理、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七个不准”的要求,做到廉洁从业。
―――坚持廉洁办博,加强世博会筹办中的反腐倡廉和监督保障工作。以项目责任为基础,建立项目单位自身、投资单位对实施单位、上级对下属单位三维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政职能部门对世博项目的监督责任,做到反腐倡廉建设与办博业务工作同等重视、同时部署、同步实施,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