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普法工作开展实地调查
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入了第五个五年。6月21日,《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面对这项事关“五五”普法的重要文件,委员们审议发言十分热烈,他们深知,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化城市的进程中,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知道“3・15”的很多,了解“12・4”的却很少
从1986到2005年,普法工作实施了20年,可是,生活中有多少人知道每年的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审议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许祖雄特地进行了一番实地调查――
在本市某中学,51名同学中有50人知晓宪法,有14人不知道宪法的制定机关,有44人不知道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施行的,没有一个人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而对20名机关工作人员调查的结果同样令人惊讶:只有一人知道“12・4”和普法有关。
知道“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人很多,了解“12・4”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却很少;知道宪法的人很多,能说出一二的人却很少……许祖雄委员的建议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深入宣传宪法,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是法律宣传教育的“根基”。而普法要真正做到深入人心,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普法并不是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这么简单
在法制宣传教育走过的20年中,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也不断加强,这是审议中委员们的共同感受。然而,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现象,也让大家担忧:工作做不好、矛盾没化解,总把原因归咎为没有法,碰到问题动辄呼吁通过立法来解决;可不少法律法规颁布后,执行却总是不够到位。
普法不是背诵一些法律条款,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这么简单,关键是要树立法治观念。行政首长法治意识的强弱与一个地区、部门发展关系极为密切,在人大监督中,许多委员对此深有感触。夏秀蓉等一些委员提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和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
普法工作要注重互动性和趣味性
如今的法制宣传不仅“触网”,还搭上了民间艺术的“快车”。《安全施工》、《法制图书下乡好》、《儿童保障权利多》……去年,以往多以农家生活为主题的金山农民画艺术首次与法制宣传主题相结合,让人眼前一亮。据悉,这是本市“四五”普法过程中一次新的尝试,也为“五五”普法的形式创新进行了有益探索。
普法,要真正走入千家万户,光靠条文说教,往往收不到好的效果。审议中,一些委员指出,在今后的普法活动中,法制宣传在形式上要更为喜闻乐见,内容选择上要更贴近百姓生活。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的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长期和青年打交道的李跃旗委员举例道,在青少年中开展普法教育要取得实效,就必须充分考虑到他们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还有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活动的设计特别要注重互动性和趣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