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建立法院执行工作协助执行员机制
记者在8月14日上午召开的我区有关会议上了解到,今后我区将建立完善法院执行工作协助执行员机制。
法院执行工作协助执行员是指依据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通过党委协调,协助执行人员密切配合,获得执行信息,落实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工作机制。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国祥,区法院院长郑玉出席会议,并为选任的协助执行员颁发了证书。
李国祥在讲话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执行工作、建立协助执行员机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形成重视和支持执行工作的合力,共同***“执行难”的问题。同时加强三个结合,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
郑玉总结了区法院今年以来的工作同时就相关工作讲了意见。
(作者:张洪鑫)信息来源:区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