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工商部门10件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询意见
2月15日,市工商部门公布了与市民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8大类10件合同示范性文本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工商部门此次制定推出的10件合同示范文本,涉及家庭居室装饰、二手车交易、微型计算机买卖等行业,大都与市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通过规范的合同约定,就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次推出的合同示范文本,还依据市场业态的发展,涉足到互联网这一新兴领域,通过合同示范文本来规范网络运营商的经营行为。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以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网站,将全文刊登这些合同示范文本(征询意见稿),网上征询意见时间为2月15日-3月6日共20天。同时,市消保委还将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部分法律工作者、消费者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对上述8类10件文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工商部门、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这些合同示范文本作进一步修改,将于3月15日之前正式向社会发布推广。
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
市工商局的新闻发言人介绍了上述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在原2001版示范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的,新版本合同对工程质量要求更高:增加了饰后空气质量验收项目;提高了对装饰材料的质量要求;延长了工程保修期,即将一年保修期修改为保修期不低于两年;加大了违约责任的追究力度,将违约责任从5项增加到10项。
《上海市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
明确电子邮箱邮件发送情况应优先以中文提示,改变以外文提示的做法,提高用户知晓度;明确网络运营服务商如要采取变更服务条款内容及其他影响用户邮件收发服务质量的行为,须事先告知用户;明确保护用户的信息和隐私的义务。
《上海市微型计算机商品买卖合同》
以“卖方承诺”的方式明确了卖方应对赠品的售后服务负责。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次在计算机买卖合同中提出了用户的信息安全问题,即计算机销售企业(甲方)在商品售后服务过程中未经消费者(乙方)允许,对硬盘中的信息,不得复制、泄露给第三方,对更换回收的硬盘不得进行数据恢复。如甲方违约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上海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该合同示范文本中加入了销售商承诺的条款,突破了对手机“三包”的规定。按照移动电话“三包”规定,对于在“三包”期限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由销售商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但“三包”规定未就多少时间内进行更换作出规定,既不利于消费者维权,也不利于销售商操作。在充分征求了消费者、销售商和生产商的意见后,合同示范文本中提出了15天的期限。
《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合同示范文本把婚庆活动中易产生纠纷的摄影、***、婚车使用、化妆等服务项目都单独分成几个具体的***,对每个服务内容进行详细的约定,如:针对婚庆服务中的婚车使用问题,合同中罗列了婚庆公司提供婚车的品牌、型号、颜色、数量,及备用车的情况和使用时间、路程、及其他费用的选项,另外对其违约责任及发生意外情况都做了详细的赔偿约定,体现了公平、合理、人性的特点。
《上海市纪实摄影服务合同》、《上海市纪实***服务合同》
这两个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就摄影、***服务的项目、要求、服务时间、地点、提供的商品、服务总价及支付方式,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了约定。摄影师、***师技艺水平的高低,影像器材的品级,对最后的产品――照片、录像片的影像品质、表现形式、审美价值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实际生活中,关于此类服务违约责任的争议成为投诉热点。这两个合同示范文本关于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服务收费五倍的约定,为服务中可能发生的纠纷、争议等提供了参考。
《上海市二手车交易合同》、《上海市二手车买卖合同》
该合同示范文本的创新在于将居间和买卖两个法律关系结合在同一合同中,节省了二手车的交易成本,并在合同示范文本中增加了承诺条款,以明确责任、减少纠纷。《上海市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则适用于旧车经营企业采购、销售二手机动车和个人与个人买卖二手车的交易行为。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此合同在原2000版《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基础上制定的又一合同示范文本(原2000版继续有效),删去和简化了与居住房屋租赁无关的条款,以方便租赁双方当事人使用。明确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去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