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兴仁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后,于2月27日下午在县政协会场胜利闭幕。
大会执行主席桑维亮、范华、唐清波、姚天涛、周茂萍、胡雨生、徐芝桦、唐昌应、万杰、王琴、陆地飞、李刚、王学文、赵竞、陈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蒙贵翠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李刚作的议案处理意见报告。会议期间,代表们从我县的实际出发,以主人翁的姿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关注民生,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在议案截止时间内,向本次大会提出了10人以上联名的议案65件;代表们以代表个人名义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5件。代表们本次会议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10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认真进行审查,大会主席团批准,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大会以后,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兴仁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将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给“一府两院”研究办理,要求在会后三个月内把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答复代表。个别情况复杂、三个月内确实不能办完的,也应在限期内向代表解释清楚,并在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同时把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答复代表。
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兴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代表们听取和审议了范华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实事求是地回顾和总结了2008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2009年的工作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政府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兴仁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兴仁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批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了《关于2008年兴仁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兴仁县财政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兴仁县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财政预算报告》,批准2009年县财政预算。
会议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肯定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通过了《关于兴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认为,这些决议体现了全县各族人民的意志,代表了全县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全县各族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会议一致通过。
会义认为,会议期间全体代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中心,着眼大局,议大事、谋大计,不负全县48万各族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为大会胜利召开尽职尽责,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此次大会是一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大会,是一次与时俱进、民主团结,求实鼓劲的大会!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兴仁县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利时机,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兴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了60周年。
在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