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筹资751万元启动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5月15日,笔者从兴仁县房管局了解到,该县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精神,及时成立专门机构,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迅速落实廉租住房资金670万元,争取到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87万元,近期将启动一期廉租住房
为了抓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工作,兴仁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雨生任组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指导和督促住房保障工作的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兴仁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实施办法》、《兴仁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编制了《兴仁县2007年廉租住房项目预算》和《兴仁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2006-2010)等住房保障政策,明确了廉租住房的享受条件、补贴标准、管理方式和纪律要求。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县房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入户调查,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并结合政策规定,对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标准的享受对象,通过电视、兴仁报、互联网进行公示,设置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信息,目前尚处于举报信息处理期间,预计5月底以前,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将兑现发放。
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相关手续办理完善。县财政已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670万元。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争取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县房管局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争取到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87万元,廉租住房建设前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兴仁县廉租住房选址于外环西路与关兴公路交汇处及外环西路沿线两侧,与经济适用住房、安置置换房、中转房一起配套建设,建设用地总面积,廉租住房一期建筑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266套),总投资1072万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总面积,建筑总面积(336套)。目前已完成了规划方案评审、办理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用地、供水、供电、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手续审批,施工图设计已基本完成,征地工作即将告捷,有望5月底开工建设。